第(3/3)页 驿站的庭院里燃起几盏油灯,光晕昏黄,照得马厩那边的影子一晃一晃的。 林克站在廊下,有人从背后凑上来。 “你好啊,林克!” 回头一看,是个四十出头的男人,脸色黑红,颧骨很高。 “我叫埃兹拉,在这儿干了十几年。” 他伸手在怀里掏了掏,摸出个小布包,打开,露出里头一块黑黢黢的东西,拇指大小,油亮亮的,像块熬过的糖。 “尝尝这个!” 这位工友把那东西往林克跟前递,眼睛盯着林克的脸。 “那些穷乡僻壤出来的苦力,喜欢抽锈苔烟叶。” “那味儿冲得能呛死人,大人物们闻不惯,觉得不体面。” 埃兹拉晃了晃手里的黑块:“这是咱们金郡的特产之一,狼脂嚼烟。” “塞这儿。” 他指指自己的腮帮子:“嘴唇和牙中间,含着。” “能提神解乏,比那些小商人用的嚼烟强多了,不用吐口水,搞得脏兮兮的,含一阵它自个儿就化掉了,干净又卫生!” 林克低头看了眼那块黑乎乎的东西,油光发亮,凑近了能闻到一股动物膏脂混着烟草汁的复杂气味。 “谢了。” 林克把那东西轻轻推回去,拒绝了对方的好意:“我不太习惯这个。” 埃兹拉脸上的笑容一僵。 “不习惯?那算了。” 话不多,语气也不重,但那股热乎气儿立刻凉了许多。 林克手伸进自己怀里,摸出一枚银象,递了过去。 他扮出一副不善言辞的模样,木讷道:“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,但它代表我的善意,接下来,请多指点。” 林克装唐有一手的。 不……这应当称为“对世俗投以白眼,却与之和光同尘”的智慧! 埃兹拉接过银币,在掌心里掂了掂。 他抬起头,脸上那点不爽已经散去,眼角重新挤出褶子,比之前更热情:“您这……” 埃兹拉笑出声来,把银币攥进掌心:“太讲究,太有礼节了,不愧是诺兰贵族少爷的好友。” “我要跟您说,走夜路千万当心——金郡最近治安不好,苍鹰联邦的那群狗种不甘心承认他们的失败,总是搞些阴谋诡计。” “而且,今年的熊灾也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凶,这两天就已经有好几个人被熊吃掉啦!” 第(3/3)页